存款是后半生的本錢,安身立命的質量好壞跟存款掛鉤,特別是萬一糊涂以后的生活,先前是否合理安排存款就會形成鮮明的反差。
一、立遺囑
遺囑不僅需要建立,而且需要趁早建立,遺囑就是以備不時之需。遺囑建立好了以后,先放在保險柜里,并且告訴兒女,在必要的時候才能打開,所謂必要的時候就是萬一糊涂以后,或者壽終正寢以后。遺囑可以依據兒女的表現,隨時更改,最好是跟兒女有言在先,存款的分配參考依據就是兒女盡孝的多少,由此兒女勢必會踴躍盡孝。并且由于兒女事先不知道具體的遺囑,既能夠吊兒女的胃口又能夠避免兒女直接或者間接干涉。總而言之遺囑既可以在生前制約兒女,又可以規避兒女在父母百年之后會出現的紛爭。
二、緊握銀行卡
密碼可以告訴兒女,存多少錢可以告訴兒女,存在哪些家銀行照樣可以事無巨細的告訴兒女。然而銀行卡一定要緊握在手心里,日常生活零花錢最起碼可以自作主張。有銀行卡在手,銀行卡里有錢,余生就不用為錢發愁。只要沒有糊涂,即使在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還活著,銀行卡也需要隨身攜帶,倘若取錢不方便,充其量讓兒女臨時拿著銀行卡前去取錢,反正手機會收到短信通知,等到兒女把錢取回來以后,及時把銀行卡收回。錢只要在手,錢在應該成為進路的時候就會成為進路,在應該成為退路的時候就會成為退路,不是過度信任兒女,而是適當提防兒女。
三、委托給個別兒女
如若兒女經受住了人性的考驗,并且日久見人心,外加有理財方面的能力,重中之重是沒有啃老的習性。存款就可以在恰當的時候委托給個別兒女,與此同時要配合讓比較有威望的親戚作為見證人,最好用白紙黑字跟個別兒女約法三章,相關的條款要一應俱全。畢竟需要預防萬一糊涂的情形,確保需要用的錢,能夠及時派上用場,面對不確定性的因素,不得不抓住些許實際的東西,不至于在沒有駕馭存款能力的時候,存款會出現失控的情形。
結語:俗話說有備無患,所謂的備不是走向杞人憂天的極端,也不是走向若無其事的極端,適當采取措施就能夠做到防患于未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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