戀愛是浪漫的,可婚姻是現實的,所以我們可以找一個愛的人談戀愛,卻不能僅僅去看愛不愛一個人,就決定和不和他結婚。
這樣的道理,身處戀愛中的人很難明白。
他們會被愛情沖昏了頭腦,認為愛是天下最有力的武器,只要有愛一切都可以。可是等到愛情散去,面對生活的一地雞毛事,他們才會開始后悔。
所以在面對子女的婚姻時,父母應該是那個理智的指導者,他們可以幫助孩子看清婚姻和生活的本質。
有三種家庭,條件再好也別讓女兒嫁,這才是做父母的聰明之處。
一:父母強勢
結婚雖然是兩個人的事,但是結婚之后過日子的生活中,卻不僅僅只有新婚夫妻兩個人,對方的父母,會在他們的生活中占據很大的一部分。
所以在結婚時,不僅要看要嫁的那個人,怎麼樣同時也要看一看他的父母怎麼樣。
一對強勢的父母并不適合作為親家,強勢的父母往往控制欲都很強,即使孩子已經成立了自己的家庭,他們依然希望孩子可以按照他們的意見來生活。
這就等于女兒嫁過去之后,沒有辦法隨心所欲的過日子,而是要遵守別人的規則,生活之中處處掣肘。
如果是熱愛自由的女人,她們會覺得這樣的婚姻,讓人喘不過氣。
強勢的父母,往往也容易養出懦弱的孩子,這個男人很容易沒有主見,扛不起風雨,女兒嫁過去之后,能面臨的就是一個沒有主心骨的媽寶男。
結婚是為了讓自己過得更好,而不是去照顧另一個巨嬰。
二:三觀不合
每個人所站的立場不同,他所看問題的角度也就不同,同一件事可能會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。
在這樣的情況下,我們不能說哪一方的觀點錯了,只能說因為他們從根本上就不一樣,所以無法達成共識。
在婚姻中同樣也是這樣,如果一個家庭他們的處事三觀和你們完全不一樣,你看中的是平安喜樂,他想要的是建功立業,兩家人對于人生的規劃都完全不同,那麼今后在生活中矛盾自然也就接踵而至。
都說江山易改,本性難移,更何況是長久以來形成的根深蒂固的三觀,不同的兩家人強行結合,最后的結果就是爭吵不斷,一地雞毛。
三:條件差異過大
中國古代講究門當戶對,很多人認為這是封建糟粕,是過于現實的想法。但實際上這句話可以流傳到如今這麼多年,還是有一定的道理。
兩個家庭如果條件差異過大,實際上并不適合結為親家。
無論你是條件好的那一方,或者是條件差的那一方,面對跟你條件差異過大的人,是很容易會產生一些自卑,或者自傲的心理的。
尤其是在家庭生活中,金錢往來是少不了的事情。
在這樣懸殊的條件下,用錢花錢都會變得束手束腳,要考慮是否鋪張浪費,又要考慮是否會給別人帶來負擔和壓力。
本來簡簡單單的過日子,每一個舉動卻都要深思熟慮,太累了。
婚姻并不是人生的跳板,也不應該是斂財的手段,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,但是只看重愛情的婚姻是不現實的。
為自己的兒女選擇一個合適的家庭,這才是父母真正應該做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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