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什麼時候讓你覺得你們的婚姻再也經營不下去了?
其中有個回答讓人感到很暖心,說:「從來沒有想過,也沒有動搖過,雖然我知道,這個世界上任何事都有可能發生,但我愿意毫無保留地相信我們可以白頭到老。」
你看,這就是由于感情,而發生了一種必須要攜手鬢白的信念,以及無論發生了什麼都會堅定不移地共同去承擔一份命運。
能說出這種話的人,也許是懂得的,懂得婚姻生活并非完全風和日麗,也少不了吵吵鬧鬧,還有所謂的幸福要由自己去定義。
但是,我想說的是,這恐怕只是個人的暫時的想法。就像原話中提到,這個世界上任何事都有可能發生,你能保證你自己,但無法保證對方。
總結下來就兩句話,人都是會變的;感情如波跌宕。
所以如果你覺得,是感情好的夫妻,永遠不會失婚,那就錯了,甚至于傻的可愛。在這個世界上,什麼都可以變,唯有人的利益心不會變。
至于該如何來理解,合作關系才是婚姻的本質,而感情只是合作關系的潤滑劑,并不是合作關系的紐帶。
道理就像兩個人合伙開一家公司,有交情有感情,合作起來更有溫度。反過來沒有交情沒有感情,一樣可以因為利益的獲得而默契地合作下去。再反過來,如果在長久的合作中,沒有利益獲得,有交情有感情的兩個人恐怕會鬧得更慘烈。
所以重心是什麼?永遠從合作關系出發,永遠站在合作關系的角度,去看待這個問題。
什麼樣的夫妻,永遠不會失婚?言外之意也是,什麼樣的合作關系,永遠不會散伙?說實話,就一種:利益適配均勻。
當然了,要想做到這一點,并不是簡單的,至少也要滿足三個必須的、重要的、關鍵的前提。
1、契約精神。
所謂的契約精神,放進婚姻里就是忠誠的合作關系。我心甘情愿與你簽訂合作的契約,那麼我就不會在中途做出背叛的行為,更不會同時與兩家、三家公司同時簽訂合作的契約。
最重要的是什麼?
我也愿意為了這份事業,去付出需要自己付出的,去奉獻需要自己奉獻的,去改變需要自己改變的。
絕對不是指坐享其成的那種,直接把自個兒甩在了對方的身上,從此一了百了。只會要求對方一個人努力,比如一味索取,無休止地壓榨對方的價值,動不動還挑三揀四,精致的利己主義者。
既然簽訂了契約,那麼就要守信,這是成年人最基本的素養和擔當。但很可惜,因為并不是所有人,都能做到這最基本的一點。
2、利益分配。
首先要說的,利益不一定就是指物質,還包括了精神、心理、生理、生活、情緒等等方面。簡單點來說,在合作關系中,每個人都要有所付出,同時也要有所得到。
利益是人類行為的根本動力,沒有利益,人就沒有動力,更沒有積極性。所以如果在長久的合作中,只有付出,卻沒有利益獲得,那跟誰過不是過呢?跟誰合作不是合作呢?于是這種毫無利益獲得的合作關系,就只是負擔了。
記住一句話,兩個人因為互相需要而接近,又因為不停地互相需要而長久。
實際上,婚姻也就是利益關系。愛情是人的自然屬性,而婚姻則是社會組織形式,這是全然不同的兩件事。
既然是利益關系,就一定存在利益分配的問題,要均勻,要平等,甚至必要的時候,還需要我們犧牲一些個人的利益,去成全對方的利益。
當然了,這里也存在一個「人」的問題,就是一方不能太貪心。做著30萬的生意卻想著掙到500萬,不看自己幾斤幾兩。
3、合作愉快。
什麼叫合作愉快?很多走到中年以后的夫妻,也許能夠明白,婚姻到頭來不過就是四個字:合作愉快。
注意,這里的愉快有兩個重要的前提,其一講過了,那就是利益獲得,其二就是不傷害。其實很簡單的道理,就算我跟你合作,能賺到一些什麼,但你屢屢給我的傷害,已經嚴重超過了獲得。
那還怎麼合作愉快?在屢屢的傷害中,哪里有合作的愉快?比如家暴、賭博以及其他的行為。
只要有傷害,就不可能愉快。當然了,這不算夫妻之間的吵吵鬧鬧,那是正常的,也是必然的。
至少兩個人在一起,加起來的笑的次數比哭的次數多。總得來講,還能夠互相照顧,互相扶持,以及奔著共同的利益而去。
就怕什麼?仗著彼此間的合作關系,然后成為了自己為所欲為、肆無忌憚的資本。不好好合作就算了,還拿著你對他的信任反過來狠狠地攻擊著你。
其實看到這里,大多數人應該是能聽明白的。有時候想想,所謂的感情,那不也是在合作愉快的基礎上而發生的嗎?即使也能發生在合作關系之前,但如果合作不愉快,不也很快就會被消耗殆盡嗎?
如果還是把感情放在首位,那只能說,很多時候,你們很容易形成非理性的親密關系,也會有很多以愛之名綁架對方的行為。
就只是你自己沒有意識到,實際上你對伴侶,已經很苛刻,很不近人情了。因為把感情放在首位,這也意味著,很多時候,你會忘記伴侶首先是一個人。
婚姻是人世間最現實的生活,從最實用的角度看待它,是不會有錯的。總是將其理想化、藝術化的結果,就是把現實生活擠得分崩離析。
--END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