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存款在有生之年為己所用,可是存款如若用不完,外加多種多樣可能成為遺產的財產,最好提前運籌帷幄。
A女士,65歲,我已經老了,生怕自己有朝一日老糊涂,到時候我的財產,家人會蒙在鼓里。為了避免我的財產流失,蒙受損失,我會趁著清醒的時候及時把存款和房產告訴家人。
我已經年近花甲,為此我會把存款的密碼、房產證以及商業保險無一例外告訴兒女,并且我還會在筆記本備份,等到我百年之后,能給兒女少添麻煩,無論我的財產多還是少,我都會讓家人心里有數。至于具體告訴哪一個家人,我覺得并不重要,只要是家里人就行。
我有一個朋友,在五十多歲的時候就突發疾病去世了,居然銀行卡的密碼家人都不清楚,朋友的家人后來去開證明以及做公證才把錢取出來,至于朋友有沒有借給別人錢,朋友的家人無從知曉。
因此身為老人在經濟方面的事情,務必要事無巨細告訴家人,如果有好幾個兒女,建議還是告訴較為貼心的兒女。有的兒女有啃老的習性,惦記老人的錢財,最好不讓啃老的兒女知曉,避免為錢引發矛盾或者爭執。
錢財對我來說是生不帶來,死不帶去的身外之物,只要不浪費,只要不便宜了外人,留給家里任何人我都沒意見。
B先生,66歲,我最近趁著兒女回家,把我的存款密碼悉數告訴兒女,甚至我還把我的手機錄入了兒女的指紋,我不是交代后事,而是有備無患。
我的兒女歷年來的表現讓我放心,因此我選擇對兒女不設防。我不愿意兒女將來為遺產的事情奔波,兒女工作已經夠忙了,并且我還想著在恰當的時候把房產過戶給兒女。
我親眼目睹了一個親戚跟兒女的恩恩怨怨,證明僅僅靠存款和房產維系親情是遠遠不夠的,我的親戚經常說以后誰給養老,就把存款和房產給誰,即使外人也可以。然而到了關鍵的時候,還是兒女沖在前面,自己家的孩子即使再不好,也比外人強。
C女士,70歲,人老了,不服老不行,最近我經常健忘,為了以防萬一,我趁早立好遺囑,還是比較妥當。
我會尋找一個專門的本子,用白紙黑字立好遺囑,外加我會在應該蓋章的時候蓋章,應該簽名的地方簽名,從而具備法律效力。
即使我在有生之年失去自理能力或者失去清醒的意識,立好的遺囑也能夠免除我的后顧之憂。
結語:存款只是量化的財產,除了存款以外的財產,務必讓家人事無巨細知曉。